第1章 卖孩子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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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江市,一个狭小的出租屋内。

王老五抓起一只硕大的鲍鱼咬了一口,不好吃也不难吃,没啥特别的,也不知道这玩意咋那么贵。

他还是喜欢这道红烧肉,入口即化,回味悠长。

“不愧是五星级大饭店的1988块钱一份的红烧肉,比小饭馆的红烧肉好吃太多!”

王老五吃得满嘴流油,十分享受。

他拿起茅台酒,放到鼻子下闻了闻,真香。

听说这瓶酒已经放了十年了,市场价几万块,关键是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。

王老五小心翼翼地给自己倒上一杯,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,辛辣异常。

王老五直摇头,感觉大名鼎鼎的茅台酒也不过如此。

好在有红烧肉,他才把小半瓶茅台酒喝了一个精光,鲍鱼他也强迫自己吃完了,毕竟鲍鱼是大补东西。

吃饱喝足,王老五把身上的衣服一去,赤条条地躺到了就铺了一张凉席的床上。

这张凉席还是前租户留下来的,不对,也可能是前前租户留下的。

在王老五看来,有肉吃有酒喝有一张床睡觉就是生活,当然,要是有女人更好。

可惜,人如其名,他就是王老五,三十出头儿,还是一条光棍汉。

每一个父母给孩子取名都有美好的寓意,或大富大贵或官运亨通或一生平安。

王老五他老爹给他取这个名字也是如此,他老爹希望他能成为钻石王老五,富甲天下。

老话儿说得好,期望越大失望越大,王老五在外混了这么多年,还是啥也不是。

而且,现在的王老五负债累累。

你要问他为什么吃得起鲍鱼喝得起茅台,那是因为这些东西都不是他买的。

他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日结工,这些东西全是他打包的剩饭剩菜。

很多酒局,尤其是生意局,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重都会要很多菜,还是海参鲍鱼这种昂贵的菜,而他们这些人都忙于联络感情,酒喝得多,菜吃不了多少。

这可便宜了王老五,他没吃过这些好东西,挑挑拣拣全打包了回来。

王老五躺在床上,摸着自己的光头,想起了昨晚那个把他拽进无人包房里高傲的女客人。

他没想到在下属面前不可一世的女人竟然有那样不堪的一面,他早听说精英白领阶层很乱,没想到这么乱。

大概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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